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留坝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留坝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完善公开内容,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更新、维护和普查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明确任务分工,指定责任科室和专门人员定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实际更新修订《留坝县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使平台更好地服务于群众。二是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工作制度,加强对各业务警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充实网站栏目内容,使各类公安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行。2021年我局通过留坝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业务工作类(包括业务工作、部门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10条。三是建立健全主动公开机制,更新完善双公示目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扎实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高部门工作透明度。四是依法稳妥做好网站互动回应工作,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公安公共服务问题,答复办结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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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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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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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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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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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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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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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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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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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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