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王晓立:
经查,你(单位)在留坝县马道镇西沟河沙坝村猴儿坝段山洪沟治理项目施工中在河道内堆放大量石块及工程器械,占用河道,致使河道变窄,妨碍河道行洪安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以上违法事实有以下证据:1、留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留坝检行公建〔2024〕50号);2、留坝县人民检察院立案决定书(留坝检行公立〔2024〕50号);3、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4、现场堪查(检查)笔录;5、现场照片;6、调查询问笔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批评教育;2